自贸区PE资本自由兑换无时间表 15税收优惠政策落空
时间:2013-10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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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9月底中国(上海)自贸区挂牌成立,PE入驻热情骤然高涨。除弘毅投资(Hony Capital)成为首批入驻的PE机构,还有多家PE正申请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。有关人士表示,目前入驻自贸区的PE机构,只能享有上海浦东新区相关的PE扶持政策,包括符合条件的PE高管享有等值40%个人所得税款的补贴;对注册资本10亿元(含)以上的PE给予1500万元落户补贴;对PE机构总部购买自用办公用房,按房价总额的1.5%给予补贴等。
上述人士称,短期内,区内PE基金无法实现资金自由兑换。即便是拥有一定外汇结汇额度的上海QFLP(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)与QDLP(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制度)的试点境外基金,也不允许将部分额度转入自贸区实现自由兑换。
据悉,上海相关部门已着手开始研究制订自贸区PE管理政策,但相关政策的制定,究竟是由市金融办统筹,还是由市金融办、商委、外管局等部门采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敲定,目前仍在论证阶段。但是,自贸区规划方案中曾提出的“拟对注册在试验区内、符合条件的、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,参照技术先进性服务业按15%征收企业所得税”的相关条款,基于其不具备“政策可复制性”与实施时机不够成熟等原因,目前难以被列入自贸区PE相关管理政策。(陆家嘴早餐)